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八卦洲街道鹏岛路288****创业园2020-B583室
成交金额:夏季98元/套,秋季170元/套,冬季210元/套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夏季短袖衬衫 | 帕米安 | 120#-180# | 1 | 50 |
夏季短裤/短裙 | 帕米安 | 120#-180# | 1 | 48 |
秋季棒球服上衣 | 帕米安 | 120#-180# | 1 | 100 |
秋季长裤 | 帕米安 | 120#-180# | 1 | 70 |
冬季外壳 | 帕米安 | 120#-180# | 1 | 140 |
冬季内胆 | 帕米安 | 120#-180# | 1 | 70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区鹰山北路82号
联系方式: 0561-****680
名 称: ****
地 址: **市**国际A座14楼
联系方式: 151****8390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151****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