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517344K/2024-0009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名称: | ********社区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
文号: | 穗从发改投批〔2024〕30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主题词: |
项目代码:****
广****人民政府:
你单位来文《广****人民政府关于申****社区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员会****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联合评审会议的纪要》(从住建联审〔2024〕1号),原****社区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社区。****社区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改造内****交易中心整治及周边片区环境整治建设、城鳌大道西(城鳌大道与聚丰北路交叉口至鳌山村碧道入口段)道路建设、**路及周边片区整治建设、308县道及周边整治建设、**西**段道路整治建设、黄桥街道路整治建设、新政路道路整治建设、525乡道(聚丰****村委段)道路整治建设、新兔村-水泵房、圩镇监控系统、鳌头社区给水管网修复工程等,项目建设总规模为92241平方米。(1****中心整治:****中心前广场、内部道路、周边道路等,总面积约36360平方米。建设内容: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32480平方米,**人行道2560平方米,水渠盖板拓宽800平方米,设置电子闸门8处、标识牌1个、广场铺装520平方米,配套建设照明、健身器材、桌凳等设施。(2)城鳌大道西(城鳌大道与聚丰北路交叉口至鳌山村碧道入口段)西侧人行道建设:**人行道1860平方米,**标识牌1个。(3)**路及周边片区整治建设: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5872平方米,改造人行道4211平方米,铺设巷道水泥路面1600平方米,改造垃圾站1处,配套建设照明。(4)308县道及周边整治建设: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2240平方米,**人行道420平方米,铺设水泥路面3940平方米。(5)**西路整治建设: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9180平方米,**人行道1377平方米。(6)黄桥街整治建设: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6300平方米,**人行道1728平方米,广场铺装400平方米,配套建设桌凳等设施。(7)新政路整治建设: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9600平方米。(8)525乡道(聚丰****村委段)整治建设: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5592平方米,改造人行道1161平方米,树池翻新400平方米,改造垃圾站1处。(9)新兔村水泵房建设:新兔村西南侧**水泵房1座,建设内容包括水泵房建设、雨水轴流泵设置等。(10)圩镇监控系统:马岭森林公园、鳌头农产品交易市场、新政路、人和小学四个片区新增监控摄像设备104个,机柜4个。(11****社区给水管网修复工程:鳌头社区****北两侧给水管网修复工程,拆除旧管**至住户水表范围内供水管网DN25~DN150共22779米(其中DN300给水主管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沿线布置水表井、阀门井、预留接驳阀门井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90.26万元,其中工程费4271.33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386.06万元,预备费232.87万元。项目所需****人民政府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建设。
五、项目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严格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资金落实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社区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