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爱信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套电动水泵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07971N | 建设单位法人:草深宗夫 |
蒋圣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蓬街镇金鹏路10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40万套电动水泵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蓬街镇金鹏路100号 |
经度:121.53037 纬度: 28.5566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1 |
台路环备2021-008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07971N001Q |
2021-05-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0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0797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02MA2MA5G277 | 验收监测单位:**大地****公司 |
****1000MA2DUA3E70 | 竣工时间:2023-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dd-detection.cn/h-nd-10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40万套电动水泵汽车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40万套电动水泵汽车零部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注塑→修边→组装→定转子组装→EVP总成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修边→组装→定转子组装→EVP总成组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塑料破碎设置密闭破碎机,破碎粉尘经密闭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回流焊有组织: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的“准IV类”标准后排放。噪声⑴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在安装时做好隔声减振降噪措施;⑵合理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厂区中部;⑶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和设备日常维护,物品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避免非正常噪声的发生。****物资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废塑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塑料破碎设置密闭生产线,破碎粉尘经密闭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回流焊有组织: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生活****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在厂区设计时总平合理布置,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物资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废塑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电路板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大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1 | 0.072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015 | 0.022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 | 0.1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217 | 0.298 | 0 | 0 | 0.217 | 0.2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设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注塑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回流焊废气收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要求 | 已建设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企业在厂区设计时总平合理布置,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相应标准修改单中规定。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塑料、其他报废配件、一般包装固废、废电路板、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塑料、其他报废配件、一般包装固废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委托**大地****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大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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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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