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10 万吨人工合成云母项目批后调整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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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人工合成云母项目位于**县求是路与站南路交叉口南侧地块,项目用地面积为187305㎡。方案于2024年3月14日批复,现因生产工艺对使用功能、建筑细节提出更符合生产使用的要求,对各单体平立面、建筑功能进行调整,总图及地下室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分期实施,其中1#2#5#7#楼为一期,其余为二期。 2、根据平面布局修改,总图建筑轮廓调整,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3、建筑高度修改:1#楼建筑高度由13.08米调整至13.04米;2#楼原料仓库由13.28米调整至13.30米,2#楼熔制车间由1层12.80米调整至2层12.90米,局部建筑高度由16.67米调整至21.80米;7#楼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38.61米调整至40.30米。 4、建筑功能调整:1#楼由原来的单层厂房改为三层厂房,增加变电所工具间等功能房间;2#楼熔制车间由原来的单层厂房改为二层厂房;5#楼取消原成品仓库调整为云母粉车间。 5、场地标高调整,整体有64.50米抬升至65.00米。 6、1#楼新增1389.8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 7、停车位调整,机动车位由原1120辆调整为1104辆。 8、经济技术指标变化(调整后仍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
项目具体位置如图所示,现将该项目涉及的主要图纸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6月26日前通过来电、书面意见、邮箱等方式反馈至******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4年6月25日 二、公示地点:建设现场、****管委会、******局橱窗、**县城迎春南路258****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政府网阳光规划专栏。 三、建设单位:**** 四、设计单位:****学院****总院有限公司 五、联系电话:0571-****9757 六、联系地址:**县洋洲南路199号A座1楼 七、电子信箱:****@qq.com 八、邮政编码:311501 区位图 调整前鸟瞰图 调整后鸟瞰图 调整前总平面图 调整后总平面图 调整前1#楼平立剖 调整后1#楼平立剖 调整前2#楼平立剖 调整后2#楼平立剖 调整前5#楼平立剖 调整后5#楼平立剖 调整前7#楼平立剖 调整后7#楼平立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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