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第一章 招商公告
本招商项目**县隆盛镇、回马镇、河边镇、玉峰镇、金元镇、**镇、卓筒井镇、通仙乡、天保镇、金元乡土地整理排查整改项目(第二批次),已由****规划局以遂自然资规函〔2023〕555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557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558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559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560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21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10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11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12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17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19号、遂自然资规函〔2023〕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商人为****。****受****委托,现对**县隆盛镇、回马镇、河边镇、玉峰镇、金元镇、**镇、卓筒井镇、通仙乡、天保镇、金元乡土地整理排查整改项目(第二批次)现以公开招商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确定投资人。
一、项目名称:**县隆盛镇、回马镇、河边镇、玉峰镇、金元镇、**镇、卓筒井镇、通仙乡、天保镇、金元乡土地整理排查整改项目(第二批次)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2.1招商人:****
2.2项目地点:隆盛镇、回马镇、河边镇、玉峰镇、金元镇、**镇、卓筒井镇、通仙乡、天保镇、金元乡等,以业主单位要求为准。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
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埂整理工程、其他工程等本项目规划设计的施工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施工相关事宜。
技术服务包括:配合甲方做好设计施工变更、竣工验收、新增耕地指标备案入库、年度变更调查、指标流转交易等事宜。
项目规模:通过实施土地整理排查整改,预计新增耕地5310.22亩(新增9等水田1542.70亩,新增9等旱地3767.53亩),整治产出的指标优先冲抵省库,后续如遇政策调整和验收标准变化,甲乙双方可据实**协商一致或签订补充协议,对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方式进行合理调整。
2.4招商范围:投资方负责全额投资该项目,参与该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开展指标备案入库、指标交易等工作。投资方(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成成员中)具有工程建设所需工程施工、货物生产或采购等资格和能力的,可以不再另行招标,由其直接承担相应的工作。投资方(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成成员中)不具备工程建设所需的工程施工、货物生产或采购等资格和能力的,由投资方作为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单位进行实施。
2.5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建设。
2.6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符合《**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验收标准。
三、投资方式及要求
3.1投资方式:投资人全额投资并负责实施项目,投资人自行把控政策风险并承担市场风险。
3.2投资要求
(1)投资人须承担项目实施、验收、取得指标确认函并完成备案入库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2)项目监理单位由招商人按程序确定,由投资人支付费用,费用纳入投资成本。
(3)项目经审计投资成本主要包含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备案入库技术服务、项目区变更调查、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后期管护费等独立费用以及乙方基于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费和指标流转服务费、建设期资金成本、税费等,以最终项目审计结果为准。
(4)项目经审计的投资成本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投资金额,确因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投资成本增加的,需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实际增加的费用,方可计入投资成本。
四、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4.1投资人基本资格要求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资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3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的记录。
4.4本次招商 接受 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投资单位,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超过3家,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联合体投资的,应将共同联合体投资协议书连同投资申请书一并提交,共同联合体投资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资活动。
四、获取招商文件时间:
(一)凡有意投资者,请于2024年06月15日-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标室**省****书院路290号西部唐都12栋2层202号获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500元/份,招商文件售后不退,参与本项目的资格不得转让。
获取招商文件时,提供下列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招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公司鲜章)。
2.单位介绍信(请在单位介绍信上注明报名联系人电话、邮箱)。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公司鲜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电话、口头、邮件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4511
五、投资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资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2024年07月05日14时00分(当日9 时30分开始接收投资申请书);
递交地点:******开标室**省****书院路290号西部唐都12栋2层202号。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其他交易】)(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
地 址:**县**路84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99****9305
招商代理机构:****
地 址:******开标室**省****书院路290号西部唐都12栋2层202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8-****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