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盖尾镇岭****小学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委员会委托**县盖尾镇****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县盖尾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23万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按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详见发布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详见发布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
工程最高限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小规模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1-下浮率)+不可竞争
=(230092元-4064元)×(1-12%)+4064元
= 202969元;
下浮率为12%;
2.5.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县盖尾镇****公司****超市内企业。
3.2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参加投标者,自2024年06月14日起直****人民政府网(http://www.****.cn/gwz/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工程评审方式:
工程最高限价: 202969元
公司内部发包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即投标人在合理区间(为最高限价再下浮:市政7%-10%、即182672元—188761元)内进行报价(报价保留整数,未在此区间内报价或者报价数值非整数的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评标价=投标人报价平均值×(1-期望值系数)+期望值×期望值系数
期望值系数为开标前招标人随机抽取1个数字(①=0.3、②=0.4、③=0.5、④=0.6、⑤=0.7)
期望值为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1个数字(市政:①=0.9、②=0.905、③=0.91、④=0.915、⑤=0.92、⑥=0.925、⑦=0.93)确定。
投标人按公告要求截止前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标。工作人员现场开启档案袋并唱标后计算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的报价最接近评标价的下限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2)若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评标价,最接近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3)投标人数量仅为两家的,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4)投标人仅一家的则直接指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5)应急工程直接指定中标人,工程量按实计取,中标合同价=最高限价×相应工程类别合理区间下浮率的平均值(如:房建工程中标合同价=工程预算审核价×(1-10%)×(1-5.5%))。
6、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
6.1、完成公示的两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应当按规定明确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6.2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的80%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97%,余下3%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付清。
6.3.按每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7、履约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承包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民政府(http://www.****.cn/gwz/tzgg/)或微信工作群上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缴纳,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24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 **县盖尾镇****公司
开户行: ****银行****公司**盖尾支行
账号: 134********003725
注:投标保证金应以公对公转帐、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公司的账户。请投标人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疫情防控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24年 06月 20日 10 时00****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1、其他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县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1-0590-0277
2024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