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后期管护及协助交易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6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引入社会资本方协助完成①在已实施和正在设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根据自然**部占补平衡入库要求,入库符合要求的地块。②通过县、市自然**主管部门验收,省自然**主管部门资料审查。③入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④对入库的地块进行管护,避免地块占用或损毁。⑤协助占补平衡指标的使用或交易 | ****(联合体牵头人)、**市****公司(联合体成员) | 经地方财政部门评审后预算的99.9 | % |
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服务标准 | |
**县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后期管护及协助交易项目 | 整体服务期限暂定两年,自签订合同起至指标交易完止(管护期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连光学(采购人代表)、袁超(采购人代表)、洪念启、陈祖峰、李春红、郑智侠、赵桂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执行具体标准参****协会颁发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中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交易中心网》、《**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系人:闻志刚
电 话:0376-****692
2.采购代理名称:****
地 址:******管委会编钟大街9号
联系人:李逸伦
联系方式:186****0657(办)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逸伦
联系方式:186****0657(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