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 **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路面29000.62㎡、拆除人行道6652.47㎡、**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29000.62㎡、**人行道6652.47㎡、**砌石2833.04m。一标段:拆除路面工程2500.9200㎡、拆除人行道1911.5900㎡、**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2500.9200㎡、**人行道1911.5900㎡、**砌石841.0900m;三标段:齐镇北街:拆除路面工程3499.7000㎡、拆除人行道4640.8820㎡、**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3499.7000㎡、**人行道4640.8820㎡、**砌石1991.9500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一标段;
(002)**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书);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近一年连续12个月(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书);
4、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2024年5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投标企业提供2个、拟派项目经理提供1个,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表(业绩需真实有效);
5、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u.****.cn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省外企业入陕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表;
(002**齐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一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于2024年6月17日到2024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先使用CA锁登****交易中心(http://113.****.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信息上报”,由委托人携带回执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清晰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8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市高新区高新一路高新名门C座一单元0701室)获取招标文件。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信息上报”同时成功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交易中心 4 楼(具体信息见当日大屏公告)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4楼(具体信息见当日大屏公告)会议室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om》《****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2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7.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4投标人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3.****.17:8009/Share/Mai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申请,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纸质版备查。
7.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废标的后果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58****24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高新一路高新名门C座一单元0701室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157****3288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