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镇人行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红线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体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县**镇人行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红线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体 | **** | **县**镇郦都大道中段南侧 | ****412.18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县**镇人行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红线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体-1标段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 任秋侠 | 豫 241****08473 |
评审专家名单
宋金苹(组长)、宋荷良、孙培养、封锃锃、刘晓平(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776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未中标投标人得分及排序:中千****公司 得分80.14 第二名;******公司得分71.72第三名;******公司得分70.58 第四名.4、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地 址:**县**镇县衙西路228号,联系电话:0377-****090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郦都大道东129号
联系人:朱少辉
联系方式:135****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南****社区
联系人:陈秀玉
联系方式:158****30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玉
联系方式:158****3064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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