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光绿水东片区雨污管网清淤检测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14: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地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地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 ||
预算金额 | ¥14.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9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兴昱路 7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 0559-****3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 0559-****988 |
项目概况
阳光绿水东片区雨污管网清淤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阳光绿水东片区雨污管网清淤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阳光绿水东片区雨污管网清淤检测,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其他:1)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省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如资质在过渡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须具有测绘类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4.项目地点:**市**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兴昱路 7 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0559-****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兴昱路6号颐和观邸B1#二楼
联系方式:孙工 055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55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