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条相关规定,拟对彭*、李*琼、何*、余*、肖*等评标专家进行扣减分值(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06月14日至 06 月 18 日。评标专家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向交易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1-****6833。
附件:****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交易中心
2024年06月14日
附件:
****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序号 | 专家姓名 | 评标评审地点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评价主体 |
1 | 何* | ****交易中心 | 2024年5月15日 | ****磁刺激仪等医疗设备购置(二次)项目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专家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 10 | 交易场所 |
2 | 肖*晟 | ****交易中心 | 2024年6月4日 | 土城镇2024年酒用高粱收储仓房建设项目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专家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 10 | 交易场所 |
3 | 彭* | ****交易中心 | 2024年6月7日 | ****支队实验室项目(DNA建库服务)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专家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 10 | 交易场所 |
4 | 余* | ****交易中心 | 2024年6月13日 | **县****26栋1+7原址拆除还建应急安置工程勘察项目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专家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 10 | 交易场所 |
5 | 李*琼 | ****交易中心 | 2024年6月13日 | ****园区罗村村杨叉沟通组公路拓宽改造工程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专家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 10 | 交易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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