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漆喷涂线环保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6815748 | 建设单位法人:蔡隅 |
严学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区酒谷大道四段 16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性漆喷涂线环保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4-日用杂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4-C3514-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区酒谷大道四段 16 号 |
经度:105.51304 纬度: 28.862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0 |
泸市环建函〔2021〕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681574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681574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1000MA675B9F1U,****0504MA621MBF8G | 竣工时间:2023-09-01 |
2024-10-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08 |
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381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次技改主要对企业喷漆方式进行技改,由水性漆替代原来的油性漆, 改建一条水性漆喷涂线,不新增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技改主要对企业喷漆方式进行技改,由水性漆替代原来的油性漆, 改建一条水性漆喷涂线,不新增产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上件、遮蔽、喷底漆、面漆、流平、烘干、刮腻子打磨、卸遮蔽、调漆 | 实际建设情况:上件、遮蔽、喷底漆、面漆、流平、烘干、刮腻子打磨、卸遮蔽、调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收集处****处理厂处理; 废气:①打磨室产生的粉尘经企业现有的“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粉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②燃烧机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③有机废气:项目各个室体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喷漆房后,经过纸箱过滤,DPA过滤器,袋式过滤三级过滤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设备减震,建筑物隔声,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设备维护和操作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处理。风机房进行全封闭,墙体安装隔声材料; 固体废物:企业除尘系统收集后的打磨粉尘外运做建筑材料使用;水性漆漆渣、废遮蔽物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水性漆废桶****回收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省****公司或交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收集处****处理厂处理; 废气:①打磨室产生的粉尘经企业现有的“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粉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通过管道进入布袋过滤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废气通过过滤棉+纸箱过滤+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所有废气合并后后一并进入“多级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后,经同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设备减震,建筑物隔声,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设备维护和操作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处理。风机房进行全封闭,墙体安装隔声材料; 固体废物:企业除尘系统收集后的打磨粉尘外运做建筑材料使用;水性漆漆渣、废遮蔽物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水性漆废桶****回收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公司处置。 |
企业将燃烧废气与有机废气合并排放,环评未提出燃烧废气治理措施,企业实际增加了过滤处理措施,降低了颗粒物的排放,且目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将废气合并排放,因此,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可知,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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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企业已建有化粪池收集厂区内原有生活污水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企业已建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多级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 | 运营期打磨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有组织 VOCs 执 行 《 四 川 省 固 定 污 染 源 大 气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 (DB51/2377-2017)表 3 中表面涂装行业的相关标准值,无组织 VOCs 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表 5 中无组织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限制要求,同时按照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要求 3 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烘干室燃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执行《**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泸 市环发〔2020〕14 号)要求 | 目前企业已将打磨室产生的粉尘经企业现有的“旋风除尘器+ 滤芯除尘器”处理粉尘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通过管道进入布袋过滤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废气通过过滤棉+纸箱过滤+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所有废气合并后后一并进入“多级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后,经同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 根据天然气检测孔监测数据可知,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标准限值要求;打磨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喷漆生产线的VOCs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中表面涂装行业的相关标准值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 VOCs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中无组织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设备减振、厂房封闭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在厂房内按照项目生产工艺合理布置噪声源,利用距离衰减,且经厂房隔声可有效隔声和降噪;对设备定期维修、维护,以防止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 厂界四周噪声昼夜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工作,危废暂存间、涂料存放间等的防渗措施应满足相关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露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企业已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工作,危废暂存间、涂料存放间等的防渗措施应满足相关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露检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企业除尘系统收集后的打磨粉尘外运做建筑材料使用;水性漆漆渣、废遮蔽物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水性漆废桶****回收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市****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风险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保措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 企业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并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风险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保措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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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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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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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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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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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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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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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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