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赣经开审备〔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开发区东关南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41.41亩,拟**厂房、仓库及与之配套的专用热力管网、附属设施等,主要建筑面积约8695平方米,项目拟购置2台35t/h和1台50t/h 低温低压生物质颗粒锅炉。项目建成后年供1.25MPa、280℃蒸汽约55万吨,年消耗燃料量约10.3万吨;主要工艺流程为:生物质成型燃料送至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内燃烧,将除氧后的锅炉补水加热至过热蒸汽,产生的过热蒸汽经过供热管网,供给热用户使用;同时厂内配套燃料输送、化水、电气、控制等系统;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暂按268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住建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 其它要求:
(1)根据****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
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6分; 监理方案: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9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6 分; 奖项: 1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 80万元。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46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46分 | ||
监理 方案 (20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投资控制 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安全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3分 | |||
项目监理机构(19分) | 总监理工程师(5分) | 1、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满10年的,得1分,满5年的,得0.5分,以执业资格证发证日期为准,此项最多得1分。 2、总监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地方职称除外)。 3、总监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 (注: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 5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 (14分) |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电气(含机电)专业1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其中:土建专业、电气(含机电)专业各2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1、上述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上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电气专业包括:电气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电工程) 3、上述人员中如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分;如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5、上述人员中如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上述所有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4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7分(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高强砼回弹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绝缘电阻测试仪、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每缺1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必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未提供不得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1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联营协议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8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6分) | 1、企业监理业绩(2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含设备安装)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总监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含设备安装)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三者缺一不可);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需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5)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项目的工程规模、范围、竣工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6分 | |||
奖项(1分)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作为总监承担过的工程,获得以下奖项给予加分: 1、省辖市级市优加0.2分,有效期一年; 2、省优加0.5分,有效期两年; 3、国优(指鲁班奖、****协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加1分,有效期三年。 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注: (1)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2)市优、省优的获奖文件及证书的签发部门为省辖市级、直辖市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奖项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时间不一致时,以发文时间为准。奖项有效期以获奖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算。 | ||||
特别提醒投标人: 1、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 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至****(海****保障中心院内30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须携带原件供招标代理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线上报名,以便后期系统公示需要,最终报名结果以线下报名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不成功、投标无效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5时00分。
6.2 地点:**市**区黄**路和安大厦42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东关南路东侧 地址:**市**区**中路12号
邮 编: 2221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卢工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188****8121 电 话:159****9585
传 真: / 传 真:0518-****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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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