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市民广场及邙山路张弓路-永乐路新建工程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广场及邙山路(张弓路-永乐路)**工程设计项目成交公告****受****的委托,****广场及邙山路(张弓路-永乐路)**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场及邙山路(张弓路-永乐路)**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
四、评审日期:2024年6月7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成交人:****
地址:**省**市下**朝晖新村六区浙工大校内
成交金额:工程评审价的0.857%大写:工程评审价的百分之零点捌伍柒
质量要求:合格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洪飞 编号:G****35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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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素敏、贾祥涛、魏晓萍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在《》上同步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0-****769
地址:**县永乐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0****3313
地址:**省****州南路与****设计中心9层904-906室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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