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众管道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防腐保温管道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06152A | 建设单位法人:孟丽媛 |
蒋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有限公司防腐保温管道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经度:117.24563 纬度: 37.99656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2 |
盐管环表〔2024〕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60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615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5MA3M45GMX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3M45GMXB | 竣工时间:2024-02-1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hownews/29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PE防腐管道10000吨、衬四氟钢管及管件5000吨保温钢管管件8000吨(一期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PE防腐管道10000吨、衬四氟钢管及管件5000吨保温钢管管件8000吨(一期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3PE防腐管道:钢管-喷砂-中频加热-喷涂-挤出-缠绕-冷却-坡口-成品;2、衬四氟钢管及管件:(1)钢管、管件-焊接(外协)-抛丸-加热-衬粉-滚动固化-成品;(2)钢管、管件-焊接(外协)-抛丸-拉管-加热-翻边-成品;(3)钢管、管件-焊接(外协)-抛丸-刷胶-加热-衬板-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3PE防腐管道:钢管-喷砂-中频加热-喷涂-挤出-缠绕-冷却-坡口-成品;2、衬四氟钢管及管件:(1)钢管、管件-焊接(外协)-抛丸-加热-衬粉-滚动固化-成品;(2)钢管、管件-焊接(外协)-抛丸-拉管-加热-翻边-成品;(3)钢管、管件-焊接(外协)-抛丸-刷胶-加热-衬板-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注料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衬粉、滚动固化、加热、翻边、刷胶、加热、衬板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涂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缠绕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维修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注料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衬四氟生产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衬四氟生产线经收集后的加热工序中的1台电炉废气一同和现有喷涂管道生产线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的涂塑废气共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与现有喷涂管道生产线天然气加热炉烟气一同经1根15m排气筒DA002外排;衬粉、滚动固化、加热、翻边、刷胶、衬板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涂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缠绕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维修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环评中衬四氟生产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衬粉、滚动固化、加热、翻边、刷胶、衬板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衬四氟生产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衬四氟生产线经收集后的加热工序中的1台电炉废气一同和现有喷涂管道生产线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的涂塑废气共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与现有喷涂管道生产线天然气加热炉烟气一同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废钢砂、下脚料、废包装袋、环保设备收集的除尘灰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喷涂工序环保设备收集的塑粉直接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废钢砂、下脚料、废包装袋、环保设备收集的除尘灰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喷涂工序环保设备收集的塑粉直接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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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衬四氟生产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衬四氟生产线经收集后的加热工序中的1台电炉废气一同和现有喷涂管道生产线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的涂塑废气共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与现有喷涂管道生产线天然气加热炉烟气一同经1根15m排气筒DA002外排 | 抛丸工序、加热工序(1台电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0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4mg/m3 |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注料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注料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34mg/m3 |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衬粉、滚动固化、加热、翻边、刷胶、衬板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衬粉、滚动固化、加热、翻边、刷胶、衬板工序处理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3mg/m3 |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喷砂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63kg/h | ||
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喷涂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缠绕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喷涂工序废气、挤出缠绕废气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6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9mg/m3 | ||
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维修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 一期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85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24mg/m3;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2.69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 一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废钢砂、下脚料、废包装袋、环保设备收集的除尘灰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喷涂工序环保设备收集的塑粉直接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废钢砂、下脚料、废包装袋、环保设备收集的除尘灰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喷涂工序环保设备收集的塑粉直接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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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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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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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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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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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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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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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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