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交 结 果 公 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柴1972“阅想空间”项目主题式体验空间演艺策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铁佛段1号1栋1单元13层1311号
成交金额:柒拾万零捌仟元整(¥70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合柴1972“阅想空间”项目主题式体验空间演艺策划 服务范围:建筑面积880平方米,空间长度66米,空间宽度15米,空间层高14米,天花最低点8.5米。设计一个结合科技手段展现亲子、互动娱乐为一体的主题式娱乐空间。 服务要求:设计不少于5个主题空间,其中必须包含一个体验剧场,一个数字化沉浸空间,一个针对亲子客群的游戏互动空间。游客总体验时长不得低于30分钟。 服务时间: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承包招标完成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磋商文件、采购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5、评审专家名单:
李锡莉、郑刚、朱士正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皖****集团****公司
地 址:**市**区庐州大道1718号
地 址:**省****中心C座1704室
联系方式:0551-****4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梦玲
电 话:193****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