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阿七镇人民政府西昌市阿七镇螃蟹村4组新址新建“小组微生”聚居点房建及基础设施设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阿七镇螃蟹村4组新址**“小组微生”聚居点房建及基础设施设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省**市**区人民北路二段168号1栋38层3808号 | 49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工程设计服务 | **市阿七镇螃蟹村4组新址**“小组微生”聚居点设计采购项目 | 本项目用地面积21946.85㎡,总建筑面积约11553.70㎡,计划户数65户(其中A户型3户、B户型21户、C户型27户、D户型11户、E户型3户)。设计应满足《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 55030-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1251-20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 供应商需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 配合采购人提交合格成果。 | 合同生效,采购人提供完所需资料后45天内完成 |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成交供应商提供需提供纸质文档8套,CAD及PDF电子文档一套。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最终成果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采购人有权任意使用。成交供应商须承诺不得有任何相关纠纷,如有纠纷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最终成果通过验收后,知识产权等所有权利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表或对他人提供有关成果。 | 49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文辉(采购人代表)、魏毅、张久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法规〔2015〕299文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阿七镇**村五组
联系方式:083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广场2层J10-21号
联系方式:0834-****1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4-****133
****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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