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泸213井地面集输工程(**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213井地面集输工程(**段)
2、建设地点:**市**区通滩镇境内。
2、项目建设内容概况:
泸213井地面集输工程(**段)工程内容为**泸213井~泸215井集气支线**境内段,管线总长约5.05km,分为2个管段,其中管段1为泸213井~泸215井集气支线C9~C22段、管段2为泸213井~泸215井集气支线C40~C56段,管段2终点接入泸215井站,**管线选用无缝钢管,输气管道设计压力8.5MPa,管径D168.3,管道设计规模为10×104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288-****1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渝佳****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1-泸213井地面集输工程(**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地址:**省**市**玉蟾大道西段219号办公楼306室)。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2-泸213井地面集输工程(**段)公参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288-****157
Email:****@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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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