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的公告(2024年第5号 总第157号)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 110号令)、《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等有关规定,现按照我厅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名单以顺序轮候方式,决定由******公司一家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本次矿业权评估任务(详见附件1、2)并与其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下次如有需要,将根据矿业权评估申请先后、项目数量及入围名单顺序,从**山**矿业****公司起依次顺延轮候,再与之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
请本次被授予矿业权评估合同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按我厅公布的《矿业权评估合同书》(格式)打印一式二份,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后,于2024年6月21日****管理处。我厅将在本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后,再寄送1份《矿业权评估合同书》给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机构应按矿业权评估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0771-****193
通讯地址:****新路2******厅综合楼1809室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1.矿业权评估项目一览表
2.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参考)
****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矿业权评估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目的 | 评估费用 | 评估期限 | 承担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 | 备注 |
1 | ****公司铜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 2023年4月30日 | 为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 | 8万元 | 20个工作日 | ******公司 | 采矿权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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