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萧县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2024-06-14 18:39:32 | 生成日期:2024-06-14 18:39:32 | |
废止时间: | ||
****政府 | 文 号:萧发改政务[2024]281号 | |
****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6-14 18:39
******公司:
报来《****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顺河路东侧,**路西侧,民治街北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25万平方米(约合348.68亩),**总建筑面积约33.25万平方米,分6个地块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基础服务设施、市政道路等,配套建设水、电、气等公用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
项目总投资:207350.62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期安排:48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调整建设用途,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5月11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规划局 ****分局 林业中心
**** 2024年5月11日印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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