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乌玛高速东侧(沙石墩)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已****改革局以青发改〔202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清运危险废物3800立方米,运距100千米,处置危险废物3800吨,清理后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等。
2.2建设地点:位于乌玛高速东侧。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持有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及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6月14日至 2024 年06月25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市银河街
联系人:张少军
电 话:138****3339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南熏东路金茂巷15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电 话:152****2925
2024年06月14日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