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佛公易地挂出[2024]00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佛公易地挂出[2024]00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佛公易地挂出[2024]005号)
佛公易地挂出[2024]005号 2024年06月14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466公顷 | 宗地坐落: | **县迳头镇地段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100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用地年限50年,该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纺织服装、服饰业。 2、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参考评评估价格及财政部门意见,该出让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作价为人民币81万元。受让人取得该出让地块时,一并取得地上建筑物,但需另外缴纳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价款人民币81万元。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地上建(构)筑物残值价款,地上建(构)筑物残****财政局指定账户。 4.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GT2024-004)要求开发建设上述地块,不得将未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的项目地块进行转让 |
二、公示期: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石角镇**路51号
邮政编码:511600
联 系 人:黄生
联系电话:0763-****66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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