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管理服务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车辆驾驶管理服务项目,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存在疑问点1:在招标公告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事实和法律依据1:该项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人力**服务许可证》****服务所应具有的经营资格证件,与项目的性质有所偏离。该项目实际是第三方劳务派造服务,所招聘的****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派遣到业主单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所以建议将《人力**服务许可证》更改为《劳务派遣许可证》更适合项目资格要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答: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修改为“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售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7月1日9时30分(**时间)。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14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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