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的规定,现依法对《****旅游度假区**海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02、03-03、03-04等地块)修改(草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律效应
本规划是**县****旅游度假区**海地区03-02、03-03、03-04等地块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是在规划范围内进行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的制定均应与本规划协调。
二、规划修改范围
项目位于****旅游度假区东部,东临**海、西沿县道X213、南接现状林地、北邻双****酒店,总用地面积约3.55公顷。
三、规划修改内容
(一)道路优化调整:落实县道X213黄大线升级改造工程线位(即规划**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维持30米不变。
(二)用地调整:结合县道X213黄大线升级改造工程线位,优化用地布局,将03-02、03-03、03-04地块和03-13部分地块合并后拆分为03-02a,03-03a、03-04a三个地块,其中:03-02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为25233.25平方米;03-03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6626.06平方米;03-04a地块保留现状林地,用地面积为934.53平方米。
四、公示注意事项
(一)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7月14日
(二)公示地点:
1、****政府网站(http://www.****.cn/)
2、港****管理委员会公示
3、****公示栏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港****管理委员会
黄文忠 0752-****631 E-mail:****@163.com
2、****
吴友良 0752-****877 E-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