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4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1-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3869平方米,容积率2.4,配套设施:—,备注:规划。
01-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2550平方米,容积率2.7,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3869平方米,容积率由2.4调整为2.8,配套设施:—,备注:规划。
01-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2550平方米,容积率由2.7调整为2.8,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 ******局一楼展厅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 ****
地址:**市**区**一路293号
3.******办事处
地址:**市**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8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石岩街道龙大高速与石岩外环路西北侧
(二)网站
1.******局
http://pnr.****.cn/
2.****
http://pnr.****.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市**区**一路293号****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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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55-****0605
附件:1. [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4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 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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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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