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街道下三合村外围耕作地(****旁)出租招标公告
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乡村**战略,盘活土地要素,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与经营管理。根据《汕****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汕龙办发[2017]62号)、《关于印发〈**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汕龙农资建办[2020]10号)等文件规定,下三合村经村“两委会”商议同意,聘请评估机构拟定合理价格并按民主程序通过后,拟对本村位于****旁的耕作地经营权进行出租,并按规定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
经村聘请**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估****公司进行评估后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面积(亩) | 竞投底价(元/亩/年) | 12年租金(元) | 竞投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下三合村外围耕作地(****旁)地块 | 总面积为18.6亩,分为31份,按每份0.6亩出租 | 2200.00 | 每份15840.00 | 0.30 |
该片耕地31宗地块性质均为耕作地,以出租给下三合村村民耕种经营的招标方式。地块面积均以每份0.6亩为准。地块出租期限为12年,分四期不递增,第一期3年(2024年10月至2027年9月),第二期2年3个月(2027年10月至2029年12月),第三期3年9个月(2030年1月至2033年9月),第四期3年(2033年10月至2036年9月)。第一期3年租金(底价为3960.00元)在合同书签订时按中标价一次性收取,第二期租金在第一期租期满的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收取,第三期租金在第二期租期满的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收取,第四期3年租金在第三期租期满的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收取。
二、招标报名条件
1、竞投者必须是下三合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本村村民,每人只报名参加一份竞投;
2、投标人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未被禁止参加投标者方可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竞标。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至6月21日(星期五)上班时间为接受报名时间。参加竞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6960****银行户头(户名:**市**区新****联合社;帐号:800********889859 ;开户行:****银行新溪支行,款项备注为下三合村外围耕作地(****旁)地块竞标保证金,其中3960元为首期3年租金、3000元为竞投保证金),后凭汇款单及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由竞标单位在规定报****村委会办公楼进行报名登记,经村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并出具《同意参加竞投证明书》后方可参加竞投。若竞投者中标,则缴交的竞标保证金中的首期3年租金作为中标首期3年租金缴交、竞投保证金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投者不中标,则竞标保证金及首期3年租金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投者。一份《同意参加竞投证明书》只准竞投单位一人进场参加竞标,不能委托他人。
四、竞投时间和地点
竞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举行,地点设在****交易大厅(即街道前楼二楼)。
五、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竞投、按底价抽签原则确定竞得人。第一轮抽签为确定竞投人是否中标,第二轮抽签以中标者抽签原则确定中标地块编号。竞投人或竞投单位凭村出具的《同意参加竞投证明书》和竞投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人)或竞投人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场参加竞投。中标者经公示期满后,需按规定的日期与下三合村签订租赁合同书。
六、违约责任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与村理顺有关手续,否则视其违约,村集体将收取竞投保证金3000元作为违约金计入村集体其它收入,剩余的首期3年租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违约者。
七、看样
本竞投项目不组织看样。竞投人参与报名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状况充分了解,按照本公告规定参加交易,中标者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及水电设施,由中标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村委会只负责出具场地证明,消防及其他安全问题均由租户负责。
八、其他规定
1、中标者拥有租期内的耕地使用权,必须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使用性质有****管理部门规定用途使用,进行农作种植经营,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承租者负责。
2、中标者在经营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不污染环境,不得挖池取沙、倾倒废土、乱搭乱建;如需搭建临时设施,储藏室、农具室等,须依法依规报批同意后进行。严禁改变该土地农业用途,严禁用于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用于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村委会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自转让本合同、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者。
3、租期届满时,下三合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上的不****村委会集体所有;动产部分必须在租期届满之日起叁拾天(30天)内予以清理搬离,否则视为废弃物,****村委会有权予以处理。
4、在不违约条件下租赁期限结束后,村集体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者。
5、如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集体三旧改造等需要,则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村委会对原有搭建物不予赔偿,若政府有赔偿,则搭建建筑物赔偿归承租者所有,土地赔****村委会集体所有。
6、中标者在与本村签订合同并交地时点起,三个月内没有对该宗耕地没有进行耕作种植,村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耕地,保证金归下三合村集体所有,不予以退回。
九、公示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4年6月21日。
十、本公告未****村委会解释。
附:土地宗图。
**** ****村委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