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八大行动”,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的决定》(咸发〔2023〕10号)和《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咸发〔2024〕4号),全力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现征集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春种计划”专项)
2. 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3.“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二)**市重点研发计划
1.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揭榜挂帅”重点研发专项
(三)**市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 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
2.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各类项目须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com)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单位申报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8月23日18:00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 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 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 域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可以直接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三)限项要求
1.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2. 项目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施行限项(具体限项详见附件)。每位优秀科技大使可推荐2项,其他科技大使推荐1项。
(四)诚信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推荐单位
1. 各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本辖区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上报推荐文件,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2. 各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科研诚信进行审查。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诚信要求给予相应惩罚。
(六)其他事项
1.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成熟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进行项目部署。
2. 跨年重大项目实行“里程碑”式管理,资金分年度进行拨付,在当年考核合格后拨付下一年资金。
3. **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项目按照西咸一体化项目对待。
4. 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咸科技”公众号,使用“咸小科”服务平台提问咨询。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黄亚军 周佳
联系电话:029-****9951 029-****6023
电子邮箱:****@163.com
项目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3366
学校联系人:吴育平 屈乐
联系电话:029-****2398
科研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