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31号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见下表: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信息表
序号 | 宗地编号 | 供地位置 | 供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参考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 | 循环园山流路西、漫泉** | 11874 | 工业 | ≧1.2 | 220 | 53 | 标准地 |
2 | FDG24-30 | 循环园山流路西、漫泉** | 12700 | 工业 | ≧1.2 | 220 | 56 | 标准地 |
3 | FDG24-31 | 循环园山流路与漫泉路**西南 | 10000 | 工业 | ≧1.2 | 220 | 50 | 标准地 |
4 | FDG24-34 | ****社区意在亭路东侧 | 33395(地块一23715,地块二9680) | 教育用地 | 地块一≦1.1,地块二1.5) | 1200 | 810 |
备注:土地面积以土地交付时实际测绘为准。
二、挂牌条件
1.建设条件,依据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2.出让地价,工业用地不低于该地块所在区域基准地价。****、FDG24-30、FDG24-31号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方式出让的,依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东政办秘〔2021〕4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 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亩、能耗标****园区相关要求确定。工业用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园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报县资规局备案。
3.受让方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清合同价款,未按约定交清合同价款的,每日按迟延价款的1‰征收滞纳金。
4.申请人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围挡等基础配套,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地块成交结果及所签署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6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信息表),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下午5:00,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日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8日;
挂牌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挂牌地点:****五楼会议室
六、其它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对道路、绿线****开发区)负责和竞得人等相关单位协调处理。
4.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地址:店埠镇站北路与长江东路口站北路综合楼
联系人:阚先生
联系电话:0551-****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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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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