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招待所)一至三层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党校****招待所)一至三层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6/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6/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 标的坐落 | **市林海街美林家园小区北侧、生态农业园南侧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宾馆招租 | 所在层数 | 一至三层(车库、餐厅除外) | |
租赁面积约(㎡) | 2869.93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至公告指定账户,其他年份租金在上一承租年份期满前1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装修情况 | 以实际为准 | ||
租金递增方式 | | 承租押金(元) | 200000.0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用途 | 宾馆行业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实际为准 | ||||
其他情况 | 1、地下负一层(492.57㎡)作为附属设施用房,存放公用设施(主要为消防设备),委托方与承租方共用; 2、房屋部分有破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691344.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5日 | ||||
评估机构 | **天益不动产****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691344.00元/年 | ||||
委托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呼****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网上竞价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委托方决策文件 | 《****关于房屋租赁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本次出租标的房产具有《不动产权证》(编号:蒙2022**市不动产权第****922号),权利人为**敖鲁古雅****公司,根据****2024年1月26日(根财资字【2024】2号)《****关于增加固定资产的批复》,已将“**招待所及其附属设施固****市委党校”,目前为委托方使用。 2、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性质等情况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或标的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管理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下简称“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公司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委托方和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并遵守《**市和旗市区公共**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场内信用评价惩戒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分值量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6、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及无法报价的情况。 7、纪检监督电话:0470-****098。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到指定账户,其他年份租金在上一承租年份期满前15日内,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需为具****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承租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征信证明、食品经营****管理局)、******局发)、****卫健委发)。 2、承租人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 3、对内服务保障,为全市开展冷**研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对外经营,****党校正常办公。 | |
标的交割 | 标的将于租赁合同签订且承租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交。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委托方、承租方需自行在市和旗市区公共**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分别各自进行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现场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双方需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出租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承租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承租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按出租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承租方系统内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为最终的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结束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资料上传至市和旗市区公共**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或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委托方委托的中介机构,由委托方及其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在收到租金、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易手续。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委托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9、税费的负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税、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信息费、排污费、维修维护费等所有与承租方运营相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委托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出租期间,委托方按上级主管单位或因政策调整等要求对出租标的进行资产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终止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在10日内搬离将该标的交付给委托方,委托方将租金按日折算后剩余租金部分退回给承租方。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6/17-2024/6/21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30000.00元 1、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承租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承租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承租方必须将竞价保证金在自由竞价时间截止前缴入本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处置方式: 1、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承租方存入账户,如因承租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最终承租方后退还; 3、未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最终承租方,其保证金在交易价款及****公司指定账户后原渠道退还; 4、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最终承租方,其保证金在支付****公司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后原渠道退还。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单位名称:呼****交易中心 账 号:152****60435 | ||||
服务费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 账 号:178********600000031 行 号:310****17811 | ||||
年租金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 账 号:178********900000083 行 号:310****17811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6月17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
服务费 | 由本次挂牌成交的承租方按委托方与****签订的《房产出租委托合同》内约定的服务费金额缴纳,具体金额请报名前咨询! |
联系 | 项目负责人 | 卢文艳 电话:0470-****916 |
业务咨询 | 褚梦莹 电话:0470-****918 | |
勘验负责人 | 赵华 电话:130****1686 | |
勘验地址 | ****党校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