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文件精神,****农场、农民**社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结合前期遴选情况,补充遴选不少于1******社参与2024年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请符合条件的涉农经营主体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补充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二)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当地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以及专业技术实力。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照行业基本服务标准,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六)服务主体能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档案库,及时将有关方案、文件等归档建册。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届时我局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并将在****官网上将结果公示。具体奖补金额及实施面积以省厅实际下达资金及绩效目标进行分解。
三、申报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6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农业农村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地址和方式
(一)联系地址:**市根塘街4号****农村**经济指导股。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建业,075****6916。
附件:1.**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2.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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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