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6-17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枞**堤(桩号0+000~71+923段)堤防工程安全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研究院 有限公司 | **市**区东关大街111号 | 报价:221800(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年立强;汪崇龙;章福生
五、成交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正文31.成交服务费。
2.金额:5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551-****205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公司(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电话:0551-****515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镇**大道(东)38 号
联系方式:0562-****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204
联系方式:0551-****2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551-****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