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购买大气污染防治咨询管理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购买大气污染防治咨询管理服务;②项目单位:****;③项目实施地点:**县县域内;④项目内容及规模:购买大气污染防治咨询管理服务,用于提升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成效;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⑦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购买大气污染防治咨询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8 00:00 至 2024-06-24 23:59 (**时间,下同), **市公共**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即评审专家从**省统一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1337)。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4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3772。(2)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现场投标。投标文件均需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10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市公共**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县太行东路363号 | 地址: | ****华北大街233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鹏杰 | 联系人: | 张峥 |
电话: | 0311-****1127 | 电话: | 0311-****10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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