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及30万只塑料托盘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月塘**高集工业集中区;
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公司厂区,利用部分已建成厂房并**部分厂房,占地面积约为9亩,购置螺杆挤出机、混合机等设备,建设本次项目。项目分期建设投产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及30万只塑料托盘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挤塑、注塑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1套“冷却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和表9中排放标准要求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通过破碎机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暂存后定期环卫清运,最终进****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0dB(A)、夜间噪声值≤50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危废库等重点污染控制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漏措施。
(6)风险:本项目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备案证,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正常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功能;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网络链接及调查范围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见公众意见表。
(3)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江经理;
联系电话:150****9088;
电子信箱:****@qq.com。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1****1026;
电子信箱:****@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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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