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公告
标的简介:****中心****办公室、**门区**路124-2-6号车库闲置办公用房。
标的的具体情况见附表。转让标的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实际情况与相关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均以实际现况为准,按现状挂牌。
转 让 方: ****
主管部门: ****政府
批复文件: ****财政局关于同意资产处置的函(阜财资函【2024】36号)
批复单位: ****财政局
标的评估值:见附表。
评估基准日:2023.****.23
挂牌底价: 见附表。(不含土地出让金)
保证金: 见附表。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主体资格、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的相关评判标准):无。
付款方式:拟出售标的采取一次性付款。拟摘牌的受让方,需将意向受让保证金,在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方可取得受让方资格。余款在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转让方式:本标的采取公开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转让。
受让条件:
1、本次产权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2、受让方承担该宗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税费。
3、当受让方办理房产、土地证变更手续时,新核定的房产证、土地证与转让标的原证件不相符时,则以房产、土地部门核定的意见为准。新核定的面积与原证件有差距的不影响挂牌及最终交易价格,转****交易中心对档案记载面积的误差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受让方交齐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6、****交易所涉及的2处房屋均可单独受让。
瑕疵披露:
其他事项:
1.拟出售的2处房屋欠款情况:2处房屋所涉及水、电、热、燃气、物业费等拖欠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门区**路124-2-6号车库合同金额10万元,收据显示已缴纳房款8.5万元,需向开发商补交1.5万元尾款。
2.房屋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房屋内家具等家用设施随同房屋一并出售。
3.拟出售房屋是否有抵押、出租、质押等情况:无。
4.本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转让方申请同意**信息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受理以上转让标的的有关咨询,标的物的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及洽谈购买事项。
收款单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号:120********07863
挂牌期限:2024年6月17日--2024年 7月 2日
联系人:****交易中心综合交易部
联系电话:****831
附件:
****中心****办公室、**门区**路124-2-6号车库闲置办公用房明细表
序号 | 办公用房名称 | 办公用房地址 | 房产证号 | 面积(㎡)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元) | 是否有房证 发票收据 | 自然**部门出具 土地规划核实意见 |
1 | ****中心****办事处车库 | **门**路124-2-6号车库 | 29.00 | 99,470.00 | 99,470.00 | 有收据 | 已出具 | |
2 | ****办事处三间办公室 | 阜蒙县富荣委 | 90-4832 | 110.91 | 210,729.00 | 210,729.00 | 有房证 | 阜蒙县已出具 |
合计 | 139.91 | 310,199.00 | 310,199.00 |
注:1.以上2处拟处置房屋的评估值与挂牌底价金额、保证金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