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省**市**区物联一路255号 | 1,70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000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区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项目 | 按全区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范围执行 | 按全区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 | 按全区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服务时间执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全区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刘先勇(采购人代表)、简葳、马宇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6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07989[2024]00547;2、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986;3、服务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数量上不封顶,必须对**驿区实际管辖行政区域内已备案或新增备案的所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相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应检尽检,检定数量暂定70625台件。(由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处于动态变化状况中,在执行检定服务时,根据实际批准的备案内容适时调整检定服务范围,做到应检尽检。);4、服务要求:供应商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提供业务咨询、备案及信息确认、组织送检或现场检定、证书(报告)发放等服务内容等;5、服务标准:符合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 202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6、采购预算:170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监管局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7、本项目以《****物价局****财政厅****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2003〕177号)文件要求的价格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按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成交供应商:****,成交下浮率:50%,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名称:****
地址:**市**驿区鸥鹏大道238号
联系方式:028-****4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广场写字楼1712室
联系方式:028-****46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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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