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基金会****政府启动实施“******示范区”项目。项目着力于推动人力**开发,综合实施从出生到就业的全生命周期试验项目,以儿童营养、教育及关爱保护为重点,对**市试点地区0-18岁农村儿童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综合干预,并以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为重点抓手。
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旨在为**农村地区婴幼儿养育服务提供专业化、科学性的指导,对婴幼儿实施早期科学干预,提高婴幼儿健康综合发展水**监护人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为促进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在**县有效实施,全面加强各试点乡镇项目管理工作,督促扎实开展工作,更大化的发挥监督、指导、帮助、服务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县级总督导,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批准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信息发布
(一)招聘岗位
**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县级总督导1名。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6月17****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户籍为**县,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1年及以上行政工作经验。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移动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全职从事项目工作,实行坐班制;会驾驶汽车并取得中华人民**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2及以上优先。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意后方可报考。
3.截至2024年7月31日仍在读的非毕业班学生或现役军人以及还在规培期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吸毒人员;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薪酬待遇
4500元/月(3000元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考核),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直接扣除。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至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
2.报名地点:****妇幼股;
联系人:胡玉辉,联系电话:138****6689;
联系人:黄芳丽,联系电话:152****838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二)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份,报名人员提供两张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笔试和面试
(一)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面****基金会与****组织实施,**市0-3岁****领导小组配合。
(三)考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择优录取,体检合格,培训合格后入职;笔试和面****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必须按规定时****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并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招聘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依次由高到低递补。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自然解除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任何一个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最终解释****基金会所有。
附件:1.**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总督导岗位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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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