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X839线小笋桥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原因:采购需求变动及政策更新
更正内容:
1.原公告及磋商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收到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更正为:收到开工令之日起20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其他内容不变
2.****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根据《****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24]5号)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本项目为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实施的项目,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诚信基础得分一诚信记录得分)÷诚信基础得分〕×5%,实际合同成交价仍为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 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3.原公告附件施工图,更正为:本公告附件施工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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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安**巷11号
联系方式:0751-****427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68号莞韶大厦B区603室
联系方式:0751-****936
项目联系人:何爱芳
电 话:075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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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