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县城区及21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及21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W区7W4层 | 6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000 | 其他服务 | **县**及21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 (一)**县**:本轮**县**基准地价更新范围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结合现行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后确定,确定本次**县**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45.71平方公里。该范围北至**镇长滩村、福临村,西至绿色家居产业园,东****收费站,南至恩广高速。在评价对象方面,根据现行最新规划,嘉川镇尚武片区已与**城市规划区集中连片,因此,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将嘉川镇尚武片区与**县**统一为一个评价对象,该范围不仅考虑**县**土地利用现状及建成区现状,还考虑了**县**经济发展、空间发展及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二)**县国华镇等32个评价对象:本轮**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包含了国华镇、木门镇、三江镇、**镇、英萃镇、五权镇、张华镇、普济镇、黄洋镇、双汇镇、大德镇、米**镇、**镇、**镇、**镇、大德镇**片区、燕子乡、木门镇农建片区、木门镇化龙片区、双汇镇正源片区、天星镇、盐河镇、**镇麻英片区、**镇枣林片区、黄洋镇柳溪片区、天星镇福庆片区、盐河镇万家片区、水磨镇大河片区、水磨镇、檬子乡、大两镇**片区、大两镇等32个评价对象。**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价范围以现行基准地价范围为基础,结合城镇总体规划、新的行政区划共同确定。 | 一、服务内容 基准地价更新背景 (一)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程的规定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应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定期更新并公布基准地价。 **县**及乡镇现行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8年1月1日,迄今为止已超过6年时间。2018年以来,**县土地市场地价水平呈上涨趋势,加之近年来**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土地市场变化较大,对接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亟待根据城市发展情况进行基准地价更新。 (二)社会经济发展及土地管理的需要 **县**及乡镇现行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8年1月1日,迄今为止已超过6年时间。2018年以来,**县土地市场地价水平呈上涨趋势,加之近年来**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土地市场变化较大,对接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亟待根据城市发展情况进行基准地价更新。 二、工作范围 (一)**县**:本轮**县**基准地价更新范围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结合现行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后确定,确定本次**县**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45.71平方公里。该范围北至**镇长滩村、福临村,西至绿色家居产业园,东****收费站,南至恩广高速。在评价对象方面,根据现行最新规划,嘉川镇尚武片区已与**城市规划区集中连片,因此,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将嘉川镇尚武片区与**县**统一为一个评价对象,该范围不仅考虑**县**土地利用现状及建成区现状,还考虑了**县**经济发展、空间发展及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二)**县国华镇等32个评价对象:本轮**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包含了国华镇、木门镇、三江镇、**镇、英萃镇、五权镇、张华镇、普济镇、黄洋镇、双汇镇、大德镇、米**镇、**镇、**镇、**镇、大德镇**片区、燕子乡、木门镇农建片区、木门镇化龙片区、双汇镇正源片区、天星镇、盐河镇、**镇麻英片区、**镇枣林片区、黄洋镇柳溪片区、天星镇福庆片区、盐河镇万家片区、水磨镇大河片区、水磨镇、檬子乡、大两镇**片区、大两镇等32个评价对象。**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价范围以现行基准地价范围为基础,结合城镇总体规划、新的行政区划共同确定。 三、工作内容与任务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技术规程要求,本次**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在充分量化各因素因子作用规律的基础上,更新**县**和乡镇(片区)的土地级别。 (二)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在外业调查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用途测算基准地价,并分用途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四、成果要求 (一)文字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包括各用途地价修正体系。 (二)图件成果:包括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等。 (三)成果数量:形成全面的文字、图件成果及其相应的通过验收后的成果5套,电子文档1套。 五、工作依据和技术依据 (一)《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79号)。 (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15号)。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79号) (四)《******厅关于布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 (五)《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六)《**省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成交供****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件规定、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其凤、胡建军、王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价的1.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银行均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贷款需求的可与我县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0839-****341
农业银行:0839-****171
****银行:0839-****622
贵商银行:0839-****333
邮储银行:0839-****889
绵商银行:0839-****6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街西凤巷104号
联系方式:0839-****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滨**路80号广****设计院内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0839-****2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9-****218
****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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