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5203X9 | 建设单位法人:郑晓阳 |
郑晓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西陶镇西陶村南大街9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C149-其他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西陶镇西陶村南大街90号 |
经度:113.2322 纬度: 35.032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8 |
焦环审武〔2021〕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0 |
10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5203X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85203X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3MA44KA0B4B | 竣工时间:2023-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玉米芯清洗工段、预处理、水解工段、膜过滤工段、脱酸工段、离交工段、脱色工段、膜浓缩工段、二次、三次蒸发浓缩工段、结晶离心工段、干燥工段 | 实际建设情况:玉米芯清洗工段、预处理、水解工段、膜过滤工段、脱酸工段、离交工段、脱色工段、膜浓缩工段、二次、三次蒸发浓缩工段、结晶离心工段、干燥工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集气风管+两级碱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集气罩+水膜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脱硫+集气管道+沼气燃烧器+生物质锅炉、负压收集+碱洗+水洗+生物滤池+15m高排气筒、袋式除尘+SNCR/SCR脱硝+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60m烟囱、两级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复合型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器 | 实际建设情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集气风管+两级碱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集气罩+水膜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脱硫+集气管道+沼气燃烧器+生物质锅炉、负压收集+碱洗+水洗+生物滤池+15m高排气筒、袋式除尘+SNCR/SCR脱硝+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60m烟囱、两级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复合型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水解锅16台 | 实际建设情况:水解锅20台 |
为设备故障时不影响正常生产,新增4台水解锅备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14.56 | 0 | 0 | 0 | ****714.56 | ****714.56 | |
0 | 361.53 | 481.7 | 0 | 0 | 361.53 | 361.53 | |
0 | 0.111 | 14.08 | 0 | 0 | 0.111 | 0.1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387 | 8.44 | 0 | 0 | 1.387 | 1.387 | / |
0 | 0.66 | 10.08 | 0 | 0 | 0.66 | 0.66 | / |
0 | 1.275 | 2.538 | 0 | 0 | 1.275 | 1.275 | / |
0 | 2.321 | 1.79 | 0 | 0 | 2.321 | 2.32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在261~277mg/L、氨氮浓度在0.06~0.09mg/L、悬浮物浓度在63~7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在118~136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的浓度限值要求(COD≦500mg/L、悬浮物≦400mg/L、BOD5≦300mg/L),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00mg/L、悬浮物≦400mg/L、BOD5≦140mg/L、NH3-N≦4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站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筛分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在5.3mg/m3~6.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99×10-2kg/h~2.32×10-2kg/h之间,能够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4号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 ||
集气罩+水膜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站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 集气罩+水膜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在6.3mg/m3~7.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9.01×10-2kg/h~0.105kg/h之间,能够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4号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 ||
两级碱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 两级碱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酸性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89mg/m3~6.35mg/m3,排放速率在0.186kg/h~0.207kg/h之间,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的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制:80mg/m3)。 | ||
碱洗+水洗+生物滤池+1根15m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 | 碱洗+水洗+生物滤池+1根15m排气筒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06氨排放浓度在2.17mg/m3~2.3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7.52×10-3kg/h~8.33×10-3kg/h之间、硫化氢排放浓度在0.835mg/m3~0.95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2.95×10-3kg/h~3.35×10-3kg/h之间、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在354~630之间,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 | ||
“袋式除尘器+SNCR/SCR联合脱硝+卧式文氏管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净化处理后由湿电除尘器顶部烟囱排放,排放高度约60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袋式除尘器+SNCR/SCR联合脱硝+卧式文氏管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净化处理后由湿电除尘器顶部烟囱排放,排放高度约60m。 | 锅炉烟气烟囱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1mg/m3~1.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6.14×10-2kg/h~7.70×10-2kg/h之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25mg/m3~3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46kg/h~1.71kg/h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2mg/m3~1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680kg/h~0.834kg/h之间、氨排放浓度在1.16mg/m3~1.2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6.67×10-2kg/h~7.43×10-2kg/h之间,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颗粒物≦10mg/m3、SO2≦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 ||
经“两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放 |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站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 经“两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放 | 灰仓排气筒DA005颗粒物排放浓度在4.6mg/m3~5.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45×10-2kg/h~1.77×10-2kg/h之间,能够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4号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 ||
酸雾吸收塔+1根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酸雾吸收塔+1根15m高排气筒 | 储罐呼吸气排气筒DA007氯化氢排放浓度在2.1mg/m3~2.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8.57×10-4kg/h~1.09×10-3kg/h之间、硫酸雾排放浓度在1.3mg/m3~1.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5.46×10-4kg/h~7.02×10-4kg/h之间,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硫酸雾:排放速率≦1.5kg/h,排放浓度≦45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0.26kg/h,排放浓度≦100mg/m3)。 | ||
复合型高效净化处理设施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 复合型高效净化处理设施 | 食堂油烟排气筒DA008油烟排放浓度在0.5mg/m3~0.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16×10-3kg/h~1.69×10-3kg/h之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4.6mg/m3~5.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3.15×10-3kg/h~3.45×10-3kg/h之间,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排放限制要求(油烟: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消声器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2~58.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5.5~47.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玉米芯筛选废渣,作为生物质燃料送入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使用;玉米芯渣,一部分经压缩制粒后直接输送至厂区锅炉燃烧,一部分厂内渣库暂存后,外售给食用菌种植企业;废滤膜和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肥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厌氧工段沼渣,经脱水后作为污泥培养菌群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筛分废气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器收集飞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肥厂处理。依托现有一座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600m2的料仓、1座150m2的灰仓、1座30m2污泥暂存间;废树脂、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属危险废物,依托现有30m2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危废使用标准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固废暂存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 | 一般固体废物:玉米芯筛选废渣暂存于料仓,作为生物质燃料送入生物质锅炉经锅炉烟气预热混合烘干作为锅炉燃料使用,不外排;玉米芯渣经压缩制粒后直接输送至厂区锅炉燃烧,本次项目建成后玉米芯渣产生量为181843.2t/a,其中40t/h生物质锅炉可处理玉米芯渣量约为82305吨/年,剩余不能送锅炉的玉米芯渣经厂内渣库暂存后,设计外售给食用菌养殖企业;废滤膜、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锅炉灰****肥厂进行处理;污水站板框压滤污泥经污泥暂****肥厂处理,沼渣在污泥暂存间暂存后作为污泥培养菌群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袋式除尘器粉尘/飞灰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树脂、废催化剂经密封袋密封,废润滑油经桶密封后由厂内危废仓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厂区在酸、碱罐区各设置有1.2m高的围堰,围堰容积各为100m3,并配有备用储罐用以收集泄漏物料;储罐区地面采取防腐措施,并在附近设置有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及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厂区南侧设置有一个事故水池,容积为1000m3,厂区东办公楼南侧设置有一个消防水池,容积为1000m3。厂区应急处置物资主要包括消防服、防毒面具、消防枪、消防带、胶鞋、铁锤、铁钎、警戒带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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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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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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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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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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