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住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查,**市港电****公司等建筑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有注册建造师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公告责令相关企业于9月16日**行整改。
本公告发布的同时,我委已通过**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住**台”)向相关企业电子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企业可登录智慧住**台(网址 http://sszzj.****.cn:30479),点击“我要办事-角色类型-建筑从业企业-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建筑业企业监管-在线办理”,在左侧菜单中进入“核查整改”模块,查看具体不符合条件的资质项和整改标准。
各相关企业应于2024年9月16日前在“核查整改”模块填报信息、上传整改报告,通过系统提交至****初审,整改期结束后由我委组织统一复核。
整改期间,相关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许可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被核查资质涉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暂缓换领相应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函告资质许可部门依法撤回相应资质。在整改期间因承揽业务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022-****2307 022-****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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