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
1.2 项目名称:****食品物资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
1.3 实施地点:**市雨****路7****中心)。
1.4 公告方式:本次竞价邀请在“****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5 项目主要内容:
****拟采购食品物资供应服务商。(包含米面粮油、禽蛋、干杂类、蔬菜类、肉类等供应)
(详见附件2)
1.6 项目控制价:9.38万元。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服务期限:1年。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8.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注:采购包三:肉类除外)。
2.8.2供应禽蛋类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中猪肉类产品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3.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申请资料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单位请自发出询价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17时00分前,前往****(综合部)递交竞价资料(格式附后)。报价表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报价申请人公章。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表,询价人不予受理。
4.3 递交报价表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均加盖鲜章):
(1)询价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证书;
(5)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5.成交单位的选择
询价人对收到的报价表进行汇总比较,符合第2条、第3条要求且报价下浮比例在合理范围内最高的询价申请人,经内部程序审定后确定为本项目成交单位。(注:如下浮比例相同,在同等条件下选取类似业绩更多的供货商为项目成交单位)
6.联系方式
询价人:****
地址:**市雨****路7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59****0981(工作日)
2024年6月17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项目下浮限价:本项目下浮限价为5%(包含5%) 注:本项目所报比例下浮低于5%或高于100%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
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 | ||||||||||||||||
3 |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
4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涉及。 |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5.1 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5.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3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采购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6 | 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7 .1标的名称: ****食品物资供应服务商采购 7.2所属行业: 其它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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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
8 | 文件及结果咨询 | 杨老师,电话:159****0981 | ||||||||||||||||
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5-****880 | ||||||||||||||||
10 | 供应商询问 | 供应商询问由****负责答复。 | ||||||||||||||||
11 | 承诺提醒 | 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资格或实质性要求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附件2: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拟采购食品物资供应服务商。(包含米面粮油、禽蛋、干杂类、蔬菜类、肉类等供应)
二、采购内容米面粮油、禽蛋、预包装食品、干杂类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大米 | 1.1一级粳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 标准,并拥有SC标志,供货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1.2二级籼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拥有SC标志,供货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1.3大米必须是当年度收割谷子生产的新米 1.4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1.5专用袋包装,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SC标志,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 1.6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不低于半年。 |
2 | 面粉 | 2.1面粉质量达到GB/T 1355-2021 《小麦粉》中特制一等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家标准粮食》、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供货时需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2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谈判文件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不能是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3包装要求:用纺织袋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供货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2.4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自交货日期开始计算) |
3. | 菜籽油 | 3.1非转基因原装压榨四级或四级以上成品桶装纯菜籽油。 3.2相关证书齐全完备,食用植物油符合GB 1536—2021 国家标准、GB 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SC标志,供货时需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3.3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天(以交货日期起计算)且有效质保期在180天以上,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 3.4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包装瓶为聚酯瓶(PET)或食用级聚氯乙烯瓶(PVC),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压榨成品菜籽油包装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注明“压榨、非转基因、XX等级”等字样,供货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3.5供货产品必须取得注册商标,供货时需提供。 |
4. | 禽蛋 | 4.1鸡蛋、鸭蛋、咸蛋、皮蛋等各种禽蛋类。 4.2禽蛋必须是无公害或绿色鲜禽蛋,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相关要求。 4.3从出厂到交货日期不超过7天(皮蛋、咸蛋等除外)。 5.干杂。 5.1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供货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5.2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要求,通过ISO质量认证,应具有“SC”认证,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食材距保质期到期2个月以上)。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标示,供货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三、采购内容蔬菜类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蔬菜 | 1.蔬菜类为净菜,且需干净、新鲜、无感观异常。所供蔬菜农药残留不得超标,即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规定。 2.建立进销台账和溯源制度,提供产品来源地。 3.质量保证能力:需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且保证实物随机抽检合格,抽检不合格的由供货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
采购内容:肉类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肉类 | 1.猪肉类。 1.1肉、前夹(去骨且不剔除瘦肉)或五花肉、排骨。 1.2依照《GB2707-2016 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执行;动监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肉质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供货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每扇鲜猪肉上应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和圆形检疫合格印章。 1.4为保证食品安全及营养不流失,提供的猪肉须是鲜猪肉,冷链运输配送,不得提供冰冻猪肉。 1.5供应商提供鲜猪肉产品必须由A级屠宰厂生产。 1.6配送每批次鲜猪肉应附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生产企业出具的品质合格证明。 2.牛、鸡、鸭、鱼等肉类及直接制品。 2.1依照《GB2707-2016 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执行,供货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2.2配送每批次肉类应附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生产企业出具的品质合格证明。 3.建立进销台账和溯源制度,提供产品来源地。 |
四、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注服务要求为各内容均适用)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和约定的时间(蔬菜类、肉类在每日早晨8:30前)将食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堆放。食材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2.供应商应保证食****中心所指定的地点,并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一年之内出现3起****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供应商全部负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雨**范围内设置有售后服务点,并落实专人负责售后服务,提供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若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食品安全问题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立即到现场处理,情节严重的,中心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企业自行承担。(需提供承诺函)
4.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中心作出书面说明及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连续断货达2天及以上的,中心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应严格按省市、****中心要求,做好各类特殊时期以及突发事件时的供应保障、食材的食品安全、配送人员和车辆安全防护等各类工作。
6.配送及储存要求:
6.1食品均应送到指定地点。
6.2按照采购方订单要求及时配送。
6.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按实际需求数提供产品。
6.4按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
6.5生、鲜食品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7.肉类产品配送应保证肉质新鲜,及时生产,及时配送,不得超越新鲜时限;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生鲜肉新鲜、清洁、卫生;整块配送,肉质好、肥瘦合理均衡搭配;须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
8.须保证所供肉类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供货猪肉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每批猪肉均由供应商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保质期天数(供应商送货时需明确质保期天数),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方能处理留样品。
9.质量安全监督要求
9.1质量未达到本项目相关要求,中心可拒收货物,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引起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2如因所供货物的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3次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9.3成交供应商配送过程中,中心将不定时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并抽样到相应质量安全检验部门进行检验,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检验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0.其他要求
10.1生产企业应具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厂房,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先进的生产设备设施,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检测能力。
10.2供货企业具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10.3各供应商投标前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供货****中心指定)
10.4配送人员应具有健康合格证。(签定合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五、价格确定方式
5.1同期市场均价由采购方依据****委员会网上公布的“我市主副食品价格情况表"(浏览路径:****委员会一成本监测价格调控一价格与收费一成本监测价格调控一每周我市主副食品价格情况)确定。每月25日前(含25日****农贸市场(直销店除外)对应食材的平均价,作为下个结算月(下月1日-下月最后一日)的基准价;
5.2上述价格监测情况公告中未涵盖或价格不明确的品类,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采供双方到采购人当地**市**菜市、****超市、吉选超市、****农贸市场、蜀天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考察价格。由成交人提供所选食材零售单价凭证(如“收银小票"),成交人需要通过购买样品的方式取得(所需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成交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采供双方书面签字确认作为下个结算月(下月1日-下月最后一日)的基准价。****小组人员选定的需配送食材,成交人不得更改和拒绝配送。价格变化幅度相对较小的(如调味品、干杂等),采供双方无异议可以不再考察价格,书面签字确认使用上一期基准价,其他未尽事宜****小组人员按照公**则商议确定;
此价格表参考采购人****委员会网上公布的“我市主副食品价格情况表"****超市吉选超市、****农贸市场、蜀天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的当月零售平均价,以询价后的零售平均价格作为下表基数。
**市食品和农资价格表(2024年6月13日) | |||
项目名称 | 规格等级 | 单位 | 单价(元) |
籼米 | 二级 | 元/500克 | 2.91 |
面粉 | 特一粉 | 元/500克 | 2.78 |
菜籽油 | 桶装一级压榨,当地主销品牌 | 元/5升 | 87.88 |
调和油 | 大豆调和油,桶装一级,当地主销品牌 | 元/5升 | 69.79 |
猪肉 | 精瘦肉,鲜 | 元/500克 | 15.29 |
猪肉 | 带皮后腿肉,鲜 | 元/500克 | 12.51 |
玉米 | 混等,颗粒状,饲料用,批发价 | 元/千克 | 3.06 |
鸭肉 | 白条鸭,开膛,鸭场鸭 | 元/500克 | 10.42 |
鸡肉 | 白条鸡,开膛,鸡场鸡 | 元/500克 | 15.62 |
鸡蛋 | 鸡场蛋,普通鸡蛋 | 元/500克 | 5.92 |
芹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3.78 |
大白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1.69 |
油菜 | 新鲜一级,白油菜或红油菜 | 元/500克 | 3.20 |
黄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48 |
萝卜 | 新鲜一级,白萝卜 | 元/500克 | 1.28 |
西红柿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96 |
土豆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1.62 |
青椒 | 新鲜一级,柿子椒 | 元/500克 | 3.52 |
圆白菜 | 新鲜一级,莲白 | 元/500克 | 1.47 |
莴笋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65 |
四季豆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3.29 |
茄子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82 |
胡萝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36 |
花菜 | 白,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3.44 |
南瓜 | 老,主销 | 元/500克 | 1.96 |
冬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1.95 |
菠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4.08 |
韭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4.30 |
藕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5.87 |
瓢儿白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93 |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每月据实结算一次,全年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控制价。按中心财务结算相关要求,在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凭证资料(日常送货验收单等)核对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税票,采购人在收到税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1.2成交供应商若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凭证资料、发票,成交价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立即终止合同,并终生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服务期限:1年。
3.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各类产品单价会根据每月市场情况做出调整,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作为结算依据。(提供承诺函)
5.其它要求:供应商所送的食品原料、辅料、调味品必须保证在质保期内,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因供应商提供的品种引起的安全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同自行解除,并且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食材的质量问争议解决办法:
6.1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食材符合标准的,检测费采购人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履约验收标准:
7.1每批次送货到场后由采购方验收人员**供应商配送人员现场对品种质量和数量进行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如有品种或斤两短缺、规格质量不符等,由供应商在当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7.2其它未列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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