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康县财政局康县长坝镇吴家坝村路灯照明项目第二次)
甘财采处(2024)37号
**科信****公司:
2024年6月6日,****公司对“**财政局**长坝镇吴家坝村路灯照明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投诉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的规定,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投诉****机关管辖,****财政局管辖。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财政局提出投诉。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 |||
无附件!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