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县国省道小修养护示范路绿化提升及其他零星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20: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人民路89号6层(闽北科技大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人民路89号6层(闽北科技大楼) | ||
预算金额 | ¥49.931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10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五一三路 633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0599-****5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政**胜利街直街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玉/0599-****107 |
项目概况
2024年**县国省道小修养护示范路绿化提升及其他零星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县国省道小修养护示范路绿化提升及其他零星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31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31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4年**县国省道小修养护示范路绿化提升及其他零星修复工程 | 1.00 | 499317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 ****办公厅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或新资质: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资格条件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路89号6层(闽北科技大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路89号6层(闽北科技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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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五一三路 633 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599-****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陈玉/0599-****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 话: 059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