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促进医疗**合理有效利用,减轻广大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根据《****委员会关于公布参加全省40项检验结****医疗机构实验名单的通知》(咸卫函〔2024〕158号),****中心专家组现场监督评估和盲样检测,结合室间质评结果,****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符合互认条件,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由2023年的18项增加至39项,现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如下:
一、生化项目(21项)
钾测定(K)、钠测定(Na)、总蛋白(TP)、白蛋白(ALB)、胆固醇(TC)、总胆红素(TBIL)、**度脂蛋白胆固醇(HDL -C)、甘油三酯(TG)、肌酐(Cr)、尿素(Ure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氯测定(CI)、碱性磷酸酶(ALP)、r-谷氨酰转肽酶(GGT)、尿酸( UA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 -C)、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磷(P)、葡萄糖(GLU)。
二、免疫项目(11项)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sAb)、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HBeAb)、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 - HCV)、促甲状腺激素(TSH)、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
三、分子生物项目(2项)
乙型肝炎病毒 DNA(HBV - DNA)、新型冠状病毒RNA(SARS-Cov2-RNA)。
四、临检项目(5项)
白细胞计数(WBC)、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HGB)、红细胞压积(HCT)、血小板计数(PLT)。
参与互认的39个****卫健委通知要求设置到检验报告单,在具体互认检测项目名称右侧标注了“陕 HR ”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可在全省范围内对属于互认的医学检验项目予以认可,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县医院将始终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控制质量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积极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