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柯街双胞胎饲料厂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4MA6NALXR1L | 建设单位法人:张昭胜 |
瞿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昌** |
**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201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昌**柯街双胞胎饲料厂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昌** ****社区 |
经度:99.4286 纬度: 24.825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8 |
昌环字〔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4MA6NALXR1L |
2023-06-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98 |
7.88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4MA6NALXR1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4MA6NALXR1L | 验收监测单位:国瑞检测****公司 |
****0100MAC1ADQN3A | 竣工时间:2023-07-31 |
2023-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9 |
2024-03-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示-昌**柯街双胞胎饲料厂改建项目验收公示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200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t/h生物质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4t/h生物质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物质锅炉生产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质锅炉生产蒸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废气。施工期废气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厂房阻隔、通风换气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锅炉改造、拆除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和**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35m、内径0.45m)排放,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加强锅炉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管理,对人员进行培训,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锅炉、风机、软水制备系统水泵噪声,经厂房降噪及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得进行生产。严格对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做好定期检测,确保噪声排放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4.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软水制备系统更换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炉渣、除尘器除尘、废机油等。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经收集暂存于渣场后定期外售;废机油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加强源头防控,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及应急措施。对锅炉房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2.施工扬尘采取厂房阻隔、通风换气等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采取加强施工期管理,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废处置率100%。 5.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器,不外排。 6.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36m、内径0.45m)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7.锅炉房员工均培训上岗,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8.项目夜间不运营;昼间厂界噪声经厂房降噪及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9.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暂存****社区清运用作周边农田施肥;废机油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 10.锅炉房已采取防渗措施。 |
保留水膜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成立环保管理机构,落实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对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环保设施(措施)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提出的治理要求,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事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依法按照国家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3)严格对照《排污许可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等相关管理规定,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昌**生态****执法大队备案。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公司已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成立安环部门,设立环保兼职岗位,负责对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环保设施(措施)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提出的治理要求,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事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目前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根据《排污许可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等相关管理规定,项目为登记管理,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并取得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0524MA6NALXR1L001X。 4.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本项目未新增风险源,故未进行重新备案。 5.本项目未对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444.44 | 1694.112 | 0 | 4444.44 | 0 | 1694.112 | -2750.328 | / |
7.0544 | 0.5197 | 0 | 7.0544 | 0 | 0.52 | -6.535 | / |
10.3133 | 1.3664 | 0 | 10.3133 | 0 | 1.366 | -8.947 | / |
0.9878 | 0.1702 | 0 | 0.9878 | 0 | 0.17 | -0.8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50立方米沉淀池 | / | 50立方米沉淀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水膜除尘器1台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 | 水膜除尘器1台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折算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为0.076kg/h;SO2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折算排放浓度为92mg/m3,排放速率为0.23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为81mg/m3,折算排放浓度为244mg/m3,排放速率为0.610kg/h。 | ||
布袋除尘器1台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 | 布袋除尘器1台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折算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为0.076kg/h;SO2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折算排放浓度为92mg/m3,排放速率为0.23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为81mg/m3,折算排放浓度为244mg/m3,排放速率为0.610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隔声、减震 | 昼间最大57dB(A),夜间最大4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软水制备系统更换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炉渣、除尘器除尘、废机油等。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经收集暂存于渣场后定期外售;废机油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暂存****社区清运用作周边农田施肥;废机油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员工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