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5月30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条款号3.2.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54.1万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更改为“(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54.1万元。(投标人若超过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条款号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以下内容“9、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54.1万元,投标人依据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自行报价”,其余内容不变。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6-20 08:30:00现更改为“2024-07-03 08:30:00”
四、原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县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ctxygjyfw.****.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