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化及数字化转型升级技改项目
绿色化及数字化转型升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金服大街5号院2号楼一层102、5号楼一至四层(除301)、7号楼三层和四层
公示时间:2024-06-18至2024-06-24
受理时间:2024-06-11
项目概况:******公司拟投资2800万元建设绿色化及数字化转型升级技改项目,该项目建设地址为**市**区金服大街5号院2号楼一层102、5号楼1-4层(除301)、7号楼三层和四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楼顶3根30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远离厂界;风机安装隔声箱。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一般工****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周月苗
联系电话:182****9288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600
邮寄地址:****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249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837676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