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 宜昌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部分采购品目执行方式的通知
市直各采购单位:
****采购营商环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心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市202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宜公资交〔2020〕26号)部分采购品目执行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类项目执行方式调整
取消装修工程(B****0000)、修缮工程(B****0000******采购。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或修缮工程,投资概算60万元(含)以上的,全部****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二、服务类项目执行方式调整
取消信息技术服务(C****0000)中的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C****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C****0000)、运行维护服务(C****0000)、运营服务(C****000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C****0000******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三、其他采购品目执行方式不变
****中心将于2024年6月24日起,****政府******“工程定点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品目交易功能予以关闭。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0717—****070、****005咨询。
特此通知。
****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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