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0吨新能源高端负极材料改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5MA3UH0MU8X | 建设单位法人:苏红报 |
丛日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工业园北园新武路以西兴武路以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000吨新能源高端负极材料改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北园新武路以西兴武路以北 |
经度:120.32742 纬度: 36.839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8 |
青环审〔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5MA3UH0MU8X001V |
2024-05-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5MA3UH0MU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5MA3UH0MU8X | 验收监测单位:**中昇****公司 |
****0285MA3F659D65 | 竣工时间: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7UprK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2#生产厂房1座(内设混合车间、碳化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各1座)(1F),内设4条天然负极材料生产线(不含破碎工序),建筑面积约10060m2,。 辅助工程 ① 1间制氮间,配套2台600m3/h制氮机,制氮工艺为空气收集-干燥-分子筛分离-催化,制备的氮气为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厂区内不暂存;另设1座容积为50m3的液氮罐,若制氮机突发故障时应急用,液氮来源为外购,建筑面积约120m2。 ②7#厂房1座(内设研发检测车间)(4F):建筑面积约2496.4m2,主要进行产品性能检验测试及研发,主要包括粒度、密度、比表面积、水分含量及碳含量等物理性能分析测试,不进行化学试验,不涉及化学品使用。 ③1栋倒班宿舍(4F):建筑面积约3897.26m2。 ④1栋职工食堂(2F):建筑面积约1393.62m2。 ⑤1栋办公楼(5F):建筑面积约5210.89m2。 ⑥1间门卫室: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103.5m2。 公用工程 给水:设循环冷却给水系统(冷却塔2座)、生活用水给水系统,用水均来源于**市供水管网。 排水:设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供电:设配电室1座,供电****公司。 供热:项目生产中的干燥设备、焚烧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厂区设燃气管网,天然气由****内;其他生产供热均采用电加热;生活办公采用单体空调进行制冷供热。 储运工程 仓库:1座仓库(1F)建筑面积2542m2,主要用于原料及成品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2#生产厂房1座(内设混合车间、碳化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各1座)(1F),内设4条天然负极材料生产线(不含破碎工序),建筑面积约10060m2,。 辅助工程 ① 1间制氮间,配套2台600m3/h制氮机,制氮工艺为空气收集-干燥-分子筛分离-催化,制备的氮气为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厂区内不暂存;另设1座容积为50m3的液氮罐,若制氮机突发故障时应急用,液氮来源为外购,建筑面积约120m2。 ②7#厂房1座(内设研发检测车间)(4F):建筑面积约2496.4m2,主要进行产品性能检验测试及研发,主要包括粒度、密度、比表面积、水分含量及碳含量等物理性能分析测试,不进行化学试验,不涉及化学品使用。 ③1栋倒班宿舍(4F):建筑面积约3897.26m2。 ④1栋职工食堂(2F):建筑面积约1393.62m2。 ⑤1栋办公楼(5F):建筑面积约5210.89m2。 ⑥1间门卫室: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103.5m2。 公用工程 给水:设循环冷却给水系统(冷却塔2座)、生活用水给水系统,用水均来源于**市供水管网。 排水:设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供电:设配电室1座,供电****公司。 供热:项目生产中的干燥设备、焚烧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厂区设燃气管网,天然气由****内;其他生产供热均采用电加热;生活办公采用单体空调进行制冷供热。 储运工程 仓库:1座仓库(1F)建筑面积2542m2,主要用于原料及成品储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天然石墨、改性石油沥青焦——负压上料——粉碎整形——吨包上料——混料——碳化(氮气)——轻微破碎——除磁、筛分——计量包装——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石墨、改性石油沥青焦外购符合项目生产需求的成品——混料——碳化(氮气)——轻微破碎——除磁、筛分——计量包装——成品入库 |
改建项目(一期)粉碎车间天然石墨和改性石油沥青焦粉碎生产线尚未建成,原料由天然石墨块、块状改性石油沥青焦变更为成品石墨粉和改性石油沥青焦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吨包负压上料,原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收料区域全封闭处理并设吸风管,上料含尘废气、干燥废气、收料含尘废气、包装含尘废气及碳化、包覆废气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碳化、包覆工序设备设计为负压或微负压,并采用高 密封性设备及 管道、阀门等,定期检修,确 保其密封性。 2、生产厂房2#(内设混合车间、碳化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各1座)脉冲布袋除尘器 7-1#、脉冲布袋除尘器7-2# ,静电捕集+尾气焚烧炉3#+25m高排气筒 P7。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房顶1.5m排烟口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消声等 4、一般固废暂存间(360m2),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间(180m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2、改建项目(一期)混料机上料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5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与碳化废气合并引入1套“静电捕集+尾气焚烧炉(天然气助燃)”处理后,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7)排放。 碳化过程挥发的废气经碳化炉顶部排气口排放,经密闭管道输送至生产厂房2#外与上料含尘废气、包装废气合并一起经1套“静电捕集+尾气焚烧炉(天然气助燃)”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7排放。 P7排气筒已安装1套颗粒物、SO2、NOx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生产车间密闭,厂区道路硬化,在厂区东南、西北侧各安装1套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房顶1.5m排烟口排放。 3、按要求采取了隔声、减振措施。 4、项目在厂区东北侧设立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面积380m2。 在厂区东北侧设立危废暂存间1间,面积180m2,危险废物已与**新宇****公司签订处置合同。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1、改建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2、改建项目(一期)粉碎车间天然石墨和改性石油沥青焦粉碎生产线尚未建成,原料由天然石墨块、块状改性石油沥青焦变更为成品石墨粉和改性石油沥青焦粉。 3、混料机上料含尘废气、包装含尘废气由分别收集至车间外布袋除尘器(2台)处理后,合并通过1支排气筒排放,变更为混料机上料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5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与碳化废气合并引入1套“静电捕集+尾气焚烧炉(天然气助燃)”处理后,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7)排放。 改建项目(一期)变更污染防治设施强化,未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137 | 0 | 0 | 0 | 1.137 | 1.137 | |
0 | 0.5685 | 0 | 0 | 0 | 0.569 | 0.569 | |
0 | 0.0569 | 0 | 0 | 0 | 0.057 | 0.057 | |
0 | 0.0057 | 0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396 | 0.046 | 0.4 | 0.396 | 0 | 0.046 | -0.35 | / |
0.5544 | 0.238 | 1.59 | 0.5544 | 0 | 0.238 | -0.316 | / |
0 | 0.103 | 3.11 | 0 | 0 | 0.103 | 0.1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中三级限值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 ****公司废水总排口所排放废水中pH值7.4~7.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9.3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3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7mg/L、石油类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6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限值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6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4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混料机上料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5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与碳化废气合并引入1套“静电捕集+尾气焚烧炉(天然气助燃)”处理后,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7)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房顶1.5m排烟口排放。 | P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DB37/ 2373-2018)表2“非金属矿”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标准限值,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标准限值。 | 混料机上料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4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5台)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理吸尘器排气废气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与碳化废气合并引入1套“静电捕集+尾气焚烧炉(天然气助燃)”处理后,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7)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房顶1.5m排烟口排放。 | P7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DB37/ 2373-2018)表2中“非金属矿”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沥青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3mg/m3、苯并〔a〕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10-6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限值要求,沥青烟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7×10-2kg/h、苯并〔a〕芘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8×10-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最大值为,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按要求采取了隔声、减振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 按要求采取了隔声、减振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51~53dB(A),厂界夜间噪声46~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一般固废暂存间(360m2),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间(180m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在厂区东北侧设立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面积360m2。 在厂区东北侧设立危废暂存间1间,面积180m2,危险废物已与**新宇****公司签订处置合同。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厂区现有项目2#生产车间及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原有项目及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1根25m高的排气筒,对原有项目进行升级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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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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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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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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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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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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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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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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