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4.3M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马脊梁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521608N | 建设单位法人:李** |
张国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马脊梁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马脊梁矿4.3M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高山镇黄土沟村南 |
经度:112.9538 纬度: 40.0429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9 |
晋环审批函〔2022〕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0 |
8697.5 | 运营单位名称:****马脊梁矿 |
911********52160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1********426291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1********426291G,911********499780P | 竣工时间:2024-02-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news333/hyxw/38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煤炭采选,改扩建(生产能力核定) | 实际建设情况:煤炭采选,改扩建(生产能力核定)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3Mt/a | 实际建设情况:4.3M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斜井-立井混合开拓,厚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法,薄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实际建设情况:斜井-立井混合开拓,厚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法,薄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低氮燃气锅炉及电锅炉,在副立****处理站****处理站,**矸石井下充填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低氮燃气锅炉及电锅炉,在副立****处理站****处理站,**矸石井下充填系统 |
**1座800m3/d****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A2O生物膜+MBR”工艺;输水管线未建;在**旧有场地设矸石充填系统一套,建设储矸棚一座,建筑面积831.3m2,位于井田北部边界处,西二风井场地东北侧1.7km,东北侧距离主工业场地1.9km,东南侧距副立井场地约3.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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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02 | 6.14 | 0 | 0 | 3.02 | 3.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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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处理站、****处理站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洒水水质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选煤用水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用水水质标准 | 停用****处理站,在副立井场地**1座5000m3/d****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在5000m3/d****处理站旁边**1套3000m3/d矿井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后接1套超滤+消毒深度处理系统,对所有矿井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井下除尘用水、黄泥灌浆用水,不外排;副立井场地建1****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A2/O生物膜–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生活污水回用于绿化、降尘及黄泥灌浆用水,不外排 | 矿井水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水质标准,矿井水中SS、COD和氨氮的去除率分别为99.8%、90.2%、23.9%; ****处理站出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用水水质标准,SS、COD、BOD5和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90%、78.4%、90.9%和98.8%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低氮燃气锅炉 | DB14/1929-201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本项目副立井场地设2台4.2MW低氮燃气热水锅炉、主工业场地内设3台10t/h低氮燃气蒸汽锅炉及2台10t/h电锅炉、三层店生活区设2台10t/h低氮燃气蒸汽锅炉 | 燃气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要求限值,主工业场地、副立井场地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企业将高噪声源均布置在房间内,机械设备均采设置了减震基础,空压机等安装消声器降噪,各类泵体设减震基础 | 矿井主工业场地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7~56.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3~47.4dB(A)之间;副立井场地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5~55.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1~47.3dB(A)之间;三层店生活区昼间噪声值为50.5和52.1dB(A),夜间噪声值为42.6和43.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用水造成影响 | 主工业场地西监测井各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在对断层、陷落柱构造留设保护煤柱,保护地下水**,井田内没有村庄水井分布,****集团统一供水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建设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掘进矸随原****煤厂洗选,洗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矸石充填系统未建成前,****煤厂矸石场合理堆放 | 项目掘进矸随原****煤厂洗选,洗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巷道;****处理站污泥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是煤泥,压滤后全部掺入产品煤中销售;危险废物由专用油桶收集后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废矿物油委托委托******公司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国家Ⅱ级公益林、**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Ⅱ级保护林地、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西边界外相邻的台子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等地面建筑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井田范围内的万家咀、南沟、窑洞、辛庄、南羊路5****政府组织搬迁(村庄压覆**已纳入设计可采储量),暂未搬迁村庄留设保护煤柱,台子山烽火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东边界井田境界西边界外相邻,留设保护煤柱。制定地表变形沉陷的生态恢复综合整治及土地复垦计划,对受重度、中度及轻度影响的地类分别采取了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在8220工作面建立地表岩移观测站,对地表沉陷变形开展长期观测 |
表7 风险设施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马脊梁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8月28****环境局已备案。备案编号:140214-2023-291-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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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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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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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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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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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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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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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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